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2〕1号)要求,为积极推动我校高等学历(应用型)自学考试校外助学点建设工作,按照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部署,经继续教育学院研究决定,现组织开展校外助学点设点报名工作,请符合条件、有合作办学意愿的单位提交报名资料,经过学校审核通过后,进行建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外助学点的设置条件详见附件1
二、校外助学点的设置程序和要求
1.请符合条件且有合作办学意愿的单位,于2023年3月14日前向四川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提交以下纸质材料(胶装成册):①合作办学申请书(原件盖章)1份,②合作办学承诺书(原件盖章)1份;③设置校外助学点和开设相关专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报告(原件盖章)1份;④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方案(原件盖章)1份;⑤办学风险应急预案(原件盖章)1份;⑥办学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盖章)1份;⑦四川职业技术学院高等学历(应用型)自学考试拟建立助学点申请表(原件盖章)1份。上述①②③④⑤⑥⑦的PDF电子版和word电子版打包后发继续教育学院成人学历办公室杨广贺老师电子邮箱:79809293@qq.com 。
2.继续教育学院根据各单位提交的申请和材料,组织校内专家对其单位的背景、资质进行核查,对其办学条件进行实地考察、评估,并就合作办学协议进行初步协商。
3.根据专家组核查、考察、评估后,由继续教育学院报校长办公会审议批准,并向社会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与设点单位签订合作办学协议书。
三、其他事项
1.校外助学点是学校为满足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人才培养需要,依托校外其他法人单位的场地、人员、设施等资源,开展招生宣传、线下面授、学习辅导、集中考试、实验实训、毕业指导、学生服务与管理等教育教学活动的重要场所,其教学和管理状况直接体现学校的办学质量,直接关系学校的品牌声誉。校外助学点的设置,坚持自愿申报、双向选择、有限设置的原则。校外助学点的管理,必须坚持年度目标考核与日常监督管理相结合,加强教学过程监管和纪律约束,坚守底线,管住办好。
2.本次报名申请合作的校外助学点,经学校备案后生效,有效期3年。具体的合作协议从2023年起每年一签,一个协议负责一个年度。
3.原与学校签订了合作办学协议的不符合上级规定的校外助学点,全部纳入整改范围,终止办学合作,所招收的2023级及之前各年级学生,仍委托该单位全权负责善后管理至该批学生毕业,所签合作协议确定的工作职责、经费分配等事项保持不变。
4.报名及其他未尽事项咨询,请致电四川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杨广贺老师,电话:13684425868。
5.附件资料下载地址:四川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官网(https://jxjy.scvtc.edu.cn/)。
附件:
1.四川职业技术学院高等学历(应用型)自学考试教学辅助合作协议签订条件
2.四川职业技术学院高等学历(应用型)自学考试校外助学点合作办学申请书(样式)
3.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高等学历(应用型)自学考试外助学点合作办学承诺书(样式)
4.设置四川职业技术学院高等学历(应用型)自学考试校外助学点和开设相关专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报告(样式)
5.四川职业技术学院高等学历(应用型)自学考试XXX助学点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方案(样式)
6.四川职业技术学院高等学历(应用型)自学考试XXX助学点办学风险应急预案(样式)
7.四川职业技术学院高等学历(应用型)自学考试拟建立助学点申请表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