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公司、各相关系(部):
四川省2019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审查办理工作将于2019年11月11日至2020年2月中旬进行,本次毕业申请依托新版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网址为https://zk.sceea.cn)采取线上申请,线下审核的方式进行。为做好本次办证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毕业预提下发时间:2019年11月11日。
(二)专升本学生(不包括专科生)前置学历线上申请:2019年11月11日至17日。
(三)前置学历审核和结果线上反馈:11月18日至22日
(四)毕业生(包括专科生)线上申请:2019年11月25日至28日(停考专业申请毕业的考生于此时间段内将申请材料现场提交至相关系)
(五)更改准考证号线上申请:2019年11月25日至28日,更改成功后即时生效。
(六)毕业生(包括专科生)线下提交申请材料:2019年12月2日至4日。
二、申请流程
(一)考生从新系统考生端线上提交申请,系(部)、院校自考办及四川省考试院通过新系统管理端逐级审核。
(二)考生在学校规定的受理毕业申请线下工作时间内,出具全部毕业申请材料,交相关系(部)现场验审,同时交纳缴纳毕业生审定费(30元/人)(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
(三)相关系(部)结合考生在新系统中提交的毕业申请信息和现场提交毕业申请材料,认真审核考生的个人信息(准考证号、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是否与有效居民身份证件一致,照片是否符合毕业要求)和毕业专业(新系统中和材料上申请的专业是否一致),核实无误后由考生本人签名确认,将裁剪后的复印件粘贴在《毕业申请表》(附件3)或《停考专业毕业申请表》(附件4)上。
(四)系(部)收齐学生《毕业申请表》或《停考专业毕业申请表》(一式两份,两份分开),初审无误后,分专业按准考证号顺序整理好,于12月4日前提交至对口部门,报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材料交接表》(附件8)、《毕业生资格及材料审查责任书》(附件11);交纳毕业生审定费,同时领取《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指导考生认真填写后及时收回。
(五)通过毕业终审并且成功完成电子注册的毕业生,于2020年2月中旬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相关系(部)领取毕业证书和当面密封的毕业生学籍档案(含《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学籍表》)。
三、毕业审核
(一)毕业申请审核
1.考生按专业考试计划规定,所有课程(含实践课、毕业设计和毕业论文)考核合格,合格课程的课码与申办毕业专业的课码一致,且合格成绩在同一准考证号、同一专业码的考籍内,思想品德鉴定合格的考生,具有本次毕业申请资格。
2.未在毕业生预提名册之列,不得受理毕业申请。
3.毕业申请审核通过后,系(部)需缴纳毕业生审定费,领取《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并指导考生认真填写。
4.凡未完成新系统中提交毕业申请、现场提交申请材料或缴费的考生,不予受理其毕业申请。
5.办理毕业申请工作期间,不受理考生课程转免考和更改考籍申请。
(二)停考专业毕业审核
停考专业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毕业申请若无法在新系统中提交,必须现场到相关系(部)验审、学校自考办提交材料,审核通过后再申请毕业。
(三)同一准考证号办理第二个专业毕业审核
申请办理同一准考证号第二个专业毕业的考生,首先须在考生端更改准考证号,申请提交后更改即时生效,考生须使用新生成的准考证号完成毕业申请流程。
(四)申请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须具有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以下简称学信网)上可查实并且信息无误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先通过前置学历审核。前置学历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按照新系统提示操作。
(五)毕业申请审核通过的考生,考试院报教育部考试中心完成学信网注册后,再统一颁发毕业证书(教试中心函[2014]138号)。
四、材料提交
(一)毕业申请
1.考生本人的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各2份;
2.《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2份;
3.申请办理本科毕业证的考生,需提供在学信网可查实的,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不能查实的,按照新系统提示的申请材料进行提供。
(二)停考专业毕业申请
1.考生本人的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各2份;
2.《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停考专业毕业申请表》2份。
五、特别注意
(一)考生提交毕业申请前须认真核对考籍个人信息,因个人信息不全、错误或照片不符合要求等原因造成毕业审核不通过的,由考生自行负责。若才生考籍信息不全、错误或照片不符合要求 ,须补全信息或在更改考籍工作规定时间内申请,更改正确后在下次毕业申请期间提交毕业申请。
(二)毕业证书一经学信网注册后,毕业生信息不可更改。按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暂行规定》(教学[2001]4号)相关要求,考生因办证核对信息有误,造成毕业证书注册信息错误而影响其就业或造成其它后果的,责任自负。
(三)毕业证书和学籍表只发放一次,遗失不再补发,请考生妥善保管。
(四)考生的毕业证书若遗失或损毁,可申请办理《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明书》。考生须填写《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明申请表》(附件5)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2019年12月2日至5日交资产公司或自考办。
(五)所有申请表均为此上级要求使用本文档中的附件,各考生、相关单位下载时不得自行更改表格格式。
六、系(部)工作时间表
(一)西华师范大学
1.线下受理毕业申请截止时间:2019年12月5日17:00前。
2.报送纸质材料时间:2018年12月5日10:00前将所有申请毕业考生的《毕业申请书》(附件3一式两份)、《毕业生资格及材料审查责任书》(附件7)、《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材料交接表》(附件8)及毕业生审定费送达资产公司蒲老师处。
3.各系(部)填写《自学考试毕业申请材料交接表》时,有毕业生不符合毕业条件就在备注栏中注明“多少人不毕业”,全部毕业的就注明“全部毕业”。
(二)其他主考学校
按主考学校要求报送毕业生资料。
七、请各系部在2019年3月10日前将办证详细名单交资产公司蒲老师处并由资产公司汇总后报学院自考办存档。
成人教育处
2019年11月5日
附件:
2.《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流程图》(管理端)
3.《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
4.《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停考专业毕业申请表》
5.《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明申请表》
8.《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毕业申请材料交接表》
1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资格及材料审查责任书》